当前位置:首页> 网上服务中心 > 卫生医疗 > 办事指南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作者:未知
时间:2023-05-10
来源: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次
字号:【大
中
小】
字号:【大
中
小】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二、设定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结 四、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1.获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考核文件(告知承诺) 2.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文件以及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文件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六、办理方式:信阳市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移动端;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无差别类综合受理(窗口) 八、表格下载网址:http:// wsjkw.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九、咨询电话:0376-6369850;邮编:46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