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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评审(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级)办事指南 |
作者:未知
时间:2023-05-10
来源: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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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评审(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级)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职权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评审(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级) 二、设定依据:【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一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医学教育、医疗、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聘任。”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规范性文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第三十五条甲等、乙等医院,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卫生部统一格式的等级证书及标识。等级证书的有效期与评审周期相同。等级证书有效期满后,医院不得继续使用该等级证书。医院的等级标识必须与等级证书相符。《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豫卫医〔2012〕150号)和《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豫卫医〔2016〕7号)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1.中医医院自查报告、自查评分汇总表和核心指标检查记录表 2.“双核心指标”年度考评情况(非必要,数据共享) 3.党建工作考核合格证明(非必要,数据共享) 4.中医医院等级评审专家咨询申请书(非必要,数据共享) 5.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申请书 6.医院评审申请书 (非必要,数据共享) 六、办理方式:信阳市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移动端;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街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信阳市民之家)4楼无差别类综合受理(窗口) 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开展周六预约延时服务,办公时间与法定工作日一致。开展预约延时服务。周六上午9:00-12:00(重大节假日除外),为更好提供政务服务,鼓励企业群众预约办理,每周五下午三点前可通过“信阳智慧政务”微信服务号、信阳政务服务网、“信服办”APP或“豫事办”APP信阳端进行网上预约或拨打0376-6369964进行电话预约。市政务服务中心将根据预约量科学合理安排窗口业务。 八、表格下载网址:http:// wsjkw.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九、咨询电话:0376-6369850;邮编:46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