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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第202437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作者:朱南宁  时间:2024-06-2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字号:【

丁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生育支持措施制定的提案收悉。经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督促各级各单位落实好育儿假、陪产假等奖励措施,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假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扎实推进优生优育惠民项目。我市近十年来持续扎实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增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推行妇幼相关项目“一站式”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自2017年起免费“两筛”筛查项目被列为省重点民生实事,每年对全市孕妇开展产前筛查,对新生儿进行“两病”和听力筛查。2023年全市产前超声筛查28054例,筛查率80.88%;血清学产前筛查24419例,筛查率70.40%;新生儿“两病”筛查34252例,筛查率98.75%;新生儿听力筛查34133例,筛查率98.41%,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市总工会印发了《信阳市市直单位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对于参加互助活动的职工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在互助保障年度内生育新生儿的,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发放生育补助金,生育第一胎的 1000 元/胎,生育第二胎2000 元/胎,生育第三胎的 3000 元/胎,为我市生育补贴提供了有益探索。

二、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信阳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制定了《信阳市“十四五”千人口托位数年度目标计划》,着力构建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互补、高效便捷的托育服务网络。强化政策保障,相继印发了《信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信阳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工作方案》《信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文件。明确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对建立完善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进行了统筹规划,提供了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多种托育模式,支持用人单位办托育、社区托育、家庭托育点、托幼一体化等,2023年,千人口托位数达到2.7个。以市政府机关幼儿园为依托,由华信集团投资建设的信阳市政童托幼园,主要招生范围为2-3岁学前幼儿,已完成托育机构备案,正式开始招生,为我市公立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样板。

、探索医育融合 ,科学育儿

推进医育结合,制定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工作职责,印发《关于成立县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区成立1家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充分发挥卫生健康专业优势,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儿科医疗服务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市级依托信阳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及实训基地,对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业务指导和卫生监督,引领和推进全市儿童早期发展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利用孕妇学校开展孕期保健宣教,提高孕妇的自我保健意识,树立科学合理的生育观。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人口发展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0376-6562410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