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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旭的行政处罚公示
作者:  时间:2025-05-07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字号:【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信卫医罚〔2025〕1号
案件名称余旭未经亲自调查签署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案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存在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余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5/5/7
处罚机关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
备注


5.7重大行政处罚信息表余旭.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