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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卫健委 关于潢川县人民申请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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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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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管,按照《河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9〕21号)的规定及河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的变动情况,经潢川县人民医院申请,现对该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0日(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 公示单位:信阳市卫健委医政科 电话:6566522 地址:信阳市人民医院行政楼1021室 邮编:46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