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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P634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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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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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卫〔2025〕52号 签发人:许书动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P634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传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生育补贴制度落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支持生育配套政策。根据财税支持政策,子女教育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税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 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税扣除标准为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设立一个月的配偶陪产假,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在大型公共场所普遍配备母婴设施。4家医疗保健机构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并将”取卵术“等12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首自付比例10%,扣除先行自付部分后,统筹基金分别按70%和60%支付,支付额度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暂不纳入保障范围。 二、抓紧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在“一老一小”服务方面,财政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养老育幼服务体系,抓紧建立实施育儿补贴制度。有关工作正在加快推进,确保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一老一小”方面的服务需求。河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中,待方案印发后,我们将按照方案,对符合《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生育的3岁以下婴幼儿按照国家标准发放补贴。 三、调整生育保险有关待遇标准。我市职工生育保险于2019年底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内容,国家机关和其他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不享受生育津贴;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计算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工资除以30计发。灵活就业医保和居民医保暂没有生育保险,但居民医保可以报销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从2024年7月1日起,参保女职工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含计划生育手术),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即生育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后,由医疗机构将产妇信息推送至医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根据生育结算信息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直接办理生育津贴。 四、发展托育服务体系。制定信阳市“十四五”千人口托位数年度目标计划,印发《信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发展多种托育服务形式,支持幼儿园办托班,2024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5个,达到省定目标托位数标准。建设市、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依托信阳市妇幼保健院建设信阳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成功申请中央投资及国债项目资金11113万元用于支持5个县级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建设。组织托育机构参加标准规范培训、岗位练兵活动、消防安全培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托育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守牢婴幼儿安全和健康底线。 当前,生育支持相关政策涉及多部门、各领域,政策协同联动还不够高效,距离群众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要求,强化部内协同,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入口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市卫健委 联系人:张 丹 电话:6610196
2025年7月31日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