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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医医疗机构第七周期(2023-202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良好行为与不良行为记录公示
作者:  时间:2025-08-0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字号:【

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事项(2022 版)的通知》(豫卫医函[2022]47号)和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第七周期(2023-202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名信息的通知》(豫医定考办[2025]4号)文件要求,经医师个人申请,医疗机构、考核机构、市定考办逐级审核后,符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执业行为记录的”医师共61在考核周期内从事不具备资质执业活动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共1名。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3天(2025年81-8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向信阳市卫健委中医科反馈并提供联系电话,我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376-6563553

 邮箱:hnxyzyk@126.com

 

2025年81


2025年中医医疗机构良好行为与不良行为记录申报汇总表8.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