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信阳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7 12:46:40  信息来源:未知

信卫审批[2019]2号 关于成立信阳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的通知.pdf

信卫审批〔20192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成立信阳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评审

专家库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各管理区(开发区)卫健办、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防范廉政风险,提高评审质量,为行政许可事项提供业务技术支撑,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信阳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按照单位推荐、审查考核的程序,郑延梅等63名同志被遴选聘任为信阳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成员。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将适时对专家库成员进行增补和调整,专家库日常管理由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

 

附件:1.信阳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2.信阳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成员名单

 

2019年9月11日


附件1

 

信阳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行政许可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由委机关组建相关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

第三条  专家库由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并根据评审类别的需要按专业领域分别组建。

第四条  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由专家所在工作单位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荐,经信阳市卫生健康委遴选后予以聘任并纳入专家库。

第五条  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作风严谨、坚持原则;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职,科学公正;

(三)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等;

(四)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技术职称或在本单位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3年以上;

(五)在相关专业岗位工作5年以上;

(六)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七)没有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纪录。

第六条  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加相关行政许可评审会议,提出评审意见;

(二)参与相关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提出核查意见;

(三)开展相关行政许可的政策研究、专项调研等工作;

(四)承担委托开展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评审工作规定,具体负责专家库专家的聘任、使用和管理工作。专家以信阳市卫生健康委的名义进行聘任。

第八条  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评审工作需要,按照随机抽取的原则,分专业从相应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行政审批办公室抽取同一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原则上不得连续超过3次。

有特殊专业需求时,行政审批办公室可邀请专家库以外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专家参加。

第九条  评审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并持证参加评审。每次评审会议召开前,评审专家组自行选举产生组长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组长指定副组长1名。评审工作施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本次评审工作负总责,负责主持评审会议、审定评审报告,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记录和整理评审意见。参与评审的专家应当按照组长的分工进行技术评审。

第十条  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评审,客观、独立、科学、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评审意见负责;

(二)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不得借评审谋取私利;

(三)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对申请资料、评审意见等有关评审情况保密,并不得对外透露本人参会信息及有关评审会议情况;

(四)按时参加并完成评审会议及各项工作;

(五)不得以市卫生健康委评审专家名义从事商业活动;

(六)不得以市卫生健康委评审专家名义,对外发表有关评估言论;

(七)评审专家库成员应当签署《信阳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评审专家承诺书》,并履行承诺。

第十一条  存在以下情形时,专家应当主动向评审机构申请回避:

(一)亲属在被评审单位任职的;

(二)在被评审单位担任职务或与其签有聘用协议、技术服务协议的;

(三)专家所在工作单位与被评审单位有利益关系的;

(四)与被评审单位有其它利益关系的;

(五)被评审单位提出合理回避要求的。

第十二条  专家一年内3次被抽取均不能参加评审会议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评审专家的,由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意见,信阳市卫生健康委解聘其专家资格。专家如果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或在评审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除解聘其专家资格外,还须通报其所在单位,专家尚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后果。

第十三条  专家库专家实施动态管理,专家聘期5年,对聘期届满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可以续聘。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信阳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成员名单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组

姓名

  

组别

  

信阳市中心医院

医院管理组

杨维全

罗山县人民医院

医院管理组

  

新县人民医院

医院管理组

  

息县中医院

医院管理组

  

息县人民医院

医院管理组

  

信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医院管理组

余自勋

新县中医院

医院管理组

付少兵

信阳市肿瘤医院

医院管理组

宋进良

信阳市中医院

医院管理组

郑延梅

信阳市中心医院

医院管理组

赵海专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院管理组

  

罗山县中医院

医疗管理类

  

潢川县中医院

医疗管理类

程晋忠

商城县人民医院

医疗管理类

王振永

淮滨县中医院

医疗管理类

  

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疗管理类

程天厚

信阳市中心医院

医疗管理类

  

信阳市中心医院

医疗管理类

  

河南圣德医院

医疗管理类

  

信阳市中心医院

医疗管理类

涂莹莹

信阳市中医院

医疗管理类

张少文

信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院感管理类

代大秀

光山县中医院

院感管理类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附属医院

院感管理类

  

信阳市中医院

院感管理类

  

信阳市中心医院

院感管理类

  

河南圣德医院

院感管理类

李长海

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医技管理类

赵同军

信阳市中医院

医技管理类

  

信阳市中心医院

医技管理类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技管理类

  

河南圣德医院

医技管理类

王功花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附属医院

护理管理类

  

信阳市中心医院

护理管理类

刘国俊

河南圣德医院

护理管理类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护理管理类

管新兰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护理管理类

陈剑平

信阳市中心医院

后勤管理类

王成峰

信阳市中心医院

后勤管理类

  

河南圣德医院

后勤管理类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登记组

姓名

  

组别

马淑慧

信阳市中心医院

产前筛查类(生化免疫)

  

信阳市中心医院

产前筛查类(超声诊断)

李玉梅

信阳市中心医院

产前筛查类(遗传咨询)

冷丽华

信阳市中心医院

产前筛查类(遗传咨询)

程晓艳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产前筛查类(遗传咨询)

张俊红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产前筛查类(超声诊断)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产前筛查类(生化免疫)

孟繁繁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产前筛查类(超声诊断)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婚前医学检查类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婚前医学检查类

史坤林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婚前医学检查类

刘永建

平桥妇幼保健院

婚前医学检查类

魏春云

平桥妇幼保健院

婚前医学检查类

放射卫生技术审查组

姓名

  

张士强

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吴雪桃

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丽娥

信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何小琪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信阳市中医院

乔永明

信阳市中医院

王春红

信阳中心医院

甘忠亮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楚克付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