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信阳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印发《全市卫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7 16:46:00  信息来源:未知

 

中共信阳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印发

《全市卫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委,各管理区开发区卫计办,委直医疗卫计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卫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制定《全市卫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17日

 

      

 

 

 

 

 

 

全市卫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掀起全市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团结带领广大卫计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不懈奋斗,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卫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全市卫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全市卫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把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维护人民健康,推动健康信阳建设。

    二、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领会大会的主题,全面掌握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清醒看到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困难挑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方位;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深刻领会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社会主义强国的奋斗目标;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特别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等方面的内容,做到重点突出、学深悟透、确保成效。

    (二)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章修正案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起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心声,必将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起到重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深入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真正把党章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到行动上。

    (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是时代的先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进行艰辛理论探索,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是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科学指引,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性飞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四)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策部署,以及一系列新文件、新精神、新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各级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要及时关注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关注相关理论评论文章和政策解读文章,在深入学习中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紧密联系卫计系统各医疗卫计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各项新要求,不断增强推进健康信阳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全方位、全周期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理论学习。在研读十九大报告原文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学深悟透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纳入到“两学一做”常态化工作中,做到经常学、深入学、认真学、全面学、反复学。

    1.党委中心组带头学。委党组中心组进行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带头示范、以上率下。(责任科室:委机关党委)

    2.“三会一课”集中学。各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责任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

3.邀请专家辅导学。根据市委统一时间安排,邀请专家团成员到委机关和医疗卫计单位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宣讲十九大精神。(责任科室:委新闻办、机关党委)

4.支部主题党日学。各支部以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十九大报告和新修订党章。(责任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

    5.党员干部自主学。为市直卫计系统全体党员发放一套十九大报告专题辅导用书,供大家自学使用。同时,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职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信息自觉了解掌握十九大精神。(责任人:委直属卫计单位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6.党务干部培训学。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抓好委直医疗卫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责任科室:委机关党委)

    7.知识测试群众学。以“大家出题大家考”的方式,建立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题库,在全市卫计系统开展十九大精神、新修订《党章》知识竞赛或测试活动。(责任科室:委办公室、新闻办、机关党委)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委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信息简报、宣传展板等平台和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深层次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新闻宣传活动,全面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全面反映卫计系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动卫生计生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及时交流学习成果,总结推广贯彻经验,营造良好舆论范围,促进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凝聚推动信阳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1.开展网络宣传。在市卫计委门户网站开设“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栏,迅速及时发布相关通知通告、学习动态、学习资料、学习成果等内容,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高效、便捷的学习平台。(责任科室:委新闻办)

    2.突出典型宣传。结合学习活动,推出一批来自基层一线、生动鲜活的报道,挖掘一批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卫计事业,敢于争先创优,勇于进取担当,爱岗敬业、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的典型,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事迹。(责任科室:委新闻办)

    3.对外搞好宣传。积极在报社、电视台、网络等有关宣传媒体上进行我委在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方面的报道,及时反映卫计系统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中的活动成效和成果。(责任科室:委办公室、新闻办)

(三)开展研讨交流。通过集体学习和各支部集体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自己的思想认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和体会交流,不断把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引向深入。

     1.组织委党组中心组讨论交流。制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委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引领作用,每次围绕一个专题内容,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责任科室:委机关党委)

     2.组织党员干部大会交流。利用“三会一课”,每次抽取3-5名党员干部大会交流发言。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委机关科室负责人发挥带头作用,带领本部门人员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学习讨论。(责任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及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3.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在全市卫计系统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学习《党章(修正案)》、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学习交流等方式,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入党初心、牢记使命职责,在担当有为、推动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责任人:各基层党支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卫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亲自抓好方案的贯彻执行,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稳妥实施。

    (二)加强督导指导。全市卫计系统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和所联系单位(部门、科室)的活动,对支部活动负责指导;各科室负责人要结合岗位职责,督导科室人员认真地“学”,结合实际认真地“做”,学用结合,确保工作实效。

   (三)抓好工作落实。全市卫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动当前工作、完成今年目标任务、谋划明年工作思路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卫计事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做到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和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各县区和委直各医疗卫计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及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送委办公室。  

附表:全市卫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安排表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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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梁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