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8-17 09:15:13  信息来源:未知

  信阳市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问: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答: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克难攻坚,深化医改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大幅提升,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实践证明,深化医改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点和难点,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本着先行试点、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思路,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33号),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200个城市先后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0—2016年,全省洛阳、焦作、濮阳、漯河、三门峡、鹤壁等6市先后进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为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可以说,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当其时,国家有要求、全省有基础、群众有期盼,顺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

  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从单项突破到整体推进,从试点先行到成熟经验推广,从立足当前到着眼于长远,各项改革任务不断向纵深有力推进,2016年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今年,我市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深化医改的重头戏,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制定了符合我市实际的《信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信政办2017[87]号),定于8月31日起全市14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一律按进价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部分同步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增加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问: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问:参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医院有哪些?

  答:全市共14家城市公立医院参与此次改革,市直5家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五人民医院、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浉河区6家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二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肛肠医院、眼科医院,平桥区2家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1家部队医院:154医院。

  问: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按照“改体制、建机制、优秩序、控费用、强考核”的思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编制人事、收入分配、考核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到2020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明显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就诊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问: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主要改革任务共计5项。一是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改革编制人事制度,逐步推行员额制备案管理。落实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二是建立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财政按照原供给渠道补偿10%。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和化验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儿科等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三是优化就医秩序。强化区域医疗卫生规划的刚性约束,落实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加强机构协作,推动资源共享。强化三级医院引领带动作用,以组建医联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形成有序就医。四是严控医疗费用。强化医保监管调控作用,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鼓励试点医保经办机构承担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五是强化考核评价。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三级”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和引导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保障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

  问: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近期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8月底前要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全市各部门正在加紧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明确时间任务。分层细化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确保8月底前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二是加强政策培训。组织城市公立医院院长,赴三明参加国家医改政策培训;举办各种不同形式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推进路径,指导各地精准把握改革政策,抓好抓实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细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合力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问:推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还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点和难点,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周密部署稳推进、上下联动一盘棋”的工作局面,积极稳妥地推动各项改革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二是建立推进机制。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完成时限,责任到人、跟踪落实。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讯员 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