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甲型H1N1流感防治告知书


发布日期:2009-12-28 15:48:23  信息来源:未知

河南省卫生厅

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防治告知书》的通知

豫卫医[2009]214

各省辖市卫生局、扩权县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提高公众对甲型H1N1流感认知和自我防病能力,促使社会公众、尤其是高危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后能够主动、及时到定点机构就诊,使重症病例、危重症病例能够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我厅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防治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将《告知书》印发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和各围产期保健门诊等基层医疗机构,广泛张贴、散发,广泛宣传。

特此通知。

 

 

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河南省卫生厅甲型H1N1流感防治告知书

 

当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还在进一步发展,我国疫情涉及范围不断扩大,全国报告的甲型H1N1流感住院及重症、死亡病例持续增加。专家预测,未来1-2个月是我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治工作。为提高全省人民防护意识,共同抵御甲型H1N1流感,特就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予以告知。

目前流行的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新型流感,所有人群对该病都属于易感人群。它的流行规律和其他甲型流感相似。感染甲型H1N1流感以后,80%90%的患者症状轻微,仅仅表现为发热、咽痛、全身肌肉酸痛等,发热持续时间多数不超过2天,可积极应用中医药治疗,一般均可痊愈。所以,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完全可以康复。

部分患者出现流感样症状后,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1、持续发热,连续3天体温超过38.5以上;2、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3、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青紫;4、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6、医学检查有肺炎征象;7、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8、流感样症状孕妇出现胎心率增快或减慢、胎动减少或胎儿宫内窘迫征象,则极有可能为甲型H1N1流感重症患者,需立即到当地县及县以上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下列五类人群感染后较易发展成为重症病例,应当引起高度重视:1、妊娠中、晚期妇女;2、肥胖者,体重指数在3039之间危险度较高;≥40可能是高危;3、年龄<5岁的儿童(年龄<2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4、伴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5、年龄≥65岁的老年人。

需特别提醒,受现代育儿理念影响,准妈妈们感冒后很多都不愿意就医,即使去了医院也不愿意吃药,甚至剧烈咳嗽、出现咳血等情况也抵制拍胸片,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因为妊娠中晚期妇女自身生理机能特点,更容易发展为重症,发生率为非孕人群的1020倍。一旦发展成为危重症,死亡的可能性明显增加。目前,我们发现一些孕妇到医院就诊时,往往都到了疾病的晚期,即便经过医生的全力救治,有的也难以挽救母婴生命。

建议广大孕妇及其他高危人群,出现发热、头痛、咳嗽、咽痛、鼻塞、流鼻涕、肌肉酸痛或出现腹泻、呕吐、疲倦、眼睛发红等症状后,要及时到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就医。而且最好尽早口服奥司他韦或扎那米韦(抗病毒药),因为在出现症状后48小时内服用疗效最佳,不必等待检查结果,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即便超过了48小时,积极服用仍有效果。上述药品相对比较安全,即便最终诊断不是甲型H1N1流感,服用后也不会对身体造成太大危害。

甲型H1N1流感通过空气飞沫传播。甲型H1N1流感患者打喷嚏时,传播病毒的距离大约在1.5左右,所以户外活动一般不会感染,也没有戴口罩的必要。在公众场合进行社会活动时,只要注意自己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帕掩住口鼻,或别人打喷嚏时避免正面接触,保持距离,也可防范感染甲型H1N1流感。平时,注意勤洗手及个人卫生,常通风、不扎堆,也可防范。尤其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孕妇及其他高危人群的预防意识,尽量不到人多的地方和公共场所,确实需要时建议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因为医用外科口罩内外面均为防水层,中间是滤过层,呼吸出来的水蒸气不会湿  润口罩,过滤层能有效过滤病原微生物。而市场上销售的布制或纱布口罩很难起到防护病毒的作用,另外在呼吸过程中口鼻处变得潮湿,细菌或病毒反而容易传播。

目前,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呼吁全省人民共同参与,继续发扬抗击非典精神,强化预防措施,加强医疗救治,为保障全省人民健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