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关于印发2015-2016年信阳市卫生计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1 16:53:00  信息来源:未知

 

信卫办[2015]212号.doc 

 

 

 

 

 

 

信卫办〔2015〕212号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5-2016年信阳市卫生计生系统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52016年信阳市卫生计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的落实。

 

                      2015827日  

 

2015-2016年信阳市卫生计生系统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经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转作风、正行风、树新风。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民主评议为手段,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解决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美丽信阳提供作风和纪律保障。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加强政风行风评议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2.正确履职,简政放权、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3.勤政廉政,履职尽责、勤政为民、遵章守纪,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各项规定情况;4.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5.政(事)务公开。按规定公示“权力清单”、服务规程,并对服务承诺、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事项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情况(监察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有关科室配合)。

(二)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

1.加强行风评议组织领导,着力问题整改和廉政建设情况;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进医疗服务情况;3.推进“三合理,一规范”,减轻患者不合理费用负担情况;4.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行风建设“九不准”情况5.及时纠正和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情况;6.健全医疗服务投诉机制,积极防范医疗纠纷并妥善处置情况。(医政科、中医科负责,有关科室配合)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加强行风评议组织领导情况;2.强化重大传染病和疫情防控情况;3.提高评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质量情况;4.加强涉及民生和收费事项的管理情况;5.评价信息及公共事务公开等情况(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有关科室配合)

    (四)卫生监督机构

1.加强行风评议组织领导情况;2.加强日常监测频次,不断提高被监测单位建档率和经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情况;3.提升案件查处能力,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情况;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卫生监督人才培养“533行动计划”,认真完成卫生监督网络培训课程情况;5.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与反馈情况;6.加强政(事)务信息公开与宣传,公示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群众安全就医等情况(卫监科负责,有关科室配合)

   (五)基层站所(县、乡级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级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

1.县、乡级计划生育指导站:(1)加强行风评议组织领导情况(2)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情况(3)公开服务承诺和践诺情况;(4)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环境情况(5)廉洁自律等情况(发展规划科负责、有关科室配合)。

2.县级妇幼保健院:(1)加强行风评议组织领导情况2)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情况;(3)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严格依法依规执业情况;(4)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情况妇社科负责,有关科室配合)

3.乡镇卫生院:(1)加强行风评议组织领导情况2)规范门诊和住院诊疗,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各项服务项目情况;(3)完善医护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情况;(4)强化医疗服务收费控制措施,日均增长不高于10%,严禁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情况;(5)认真执行新农合规章制度,及时结报、定期公示报销补偿情况;(6)注重人才培养,搞好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评,建立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等情况(农卫科负责、有关科室配合)。

三、组织领导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市卫生计生委纠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委纠风办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负责所辖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评议工作。

    四、评议方法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走群众路线,请群众评议,让群众满意”为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一)明查暗访。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把明察暗访作为有力抓手,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市卫生计生委纠风领导小组将根据评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明察暗访活动。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严重的单位督促整改,并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进行约谈问责,直至党政纪处理。

(二)日常评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组建全市评议代表数据库,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议工作制度,切实发挥评议代表联系群众、宣传政策、发扬民主、发现问题、实施监督的作用。利用短信平台与评议代表联系互动,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参评单位的暗访检查活动,以形成高效的评议代表日常监督工作机制。

(三)面对面评议。组织开展面对面评议活动,各参评单位主要领导向评议代表汇报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评议代表现场填涂满意度测评问卷,现场读取,现场公布结果,测评结果计入各参评单位综合成绩。

(四)群众满意度测评。省卫生计生委纠风领导小组将于201611月底前,由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开通网上评议平台,展示各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成效,采用“手机短信+网络测评”方式,在全省范围随机选取100万个手机用户,邀请群众对各参评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综合考核

省卫生计生委纠风领导小组于201611月底,组织进行百分制综合考核,百分制综合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由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按照责任分工制订,市卫生计生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于201612月中旬,将所辖参评单位评议结果报委纠风办。

对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的综合考核,按照百分制考核办法进行综合排名(其中,暗访检查情况占10%、日常评议情况占5%、面对面评议情况占5%、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占20%、医疗机构情况占1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情况占10%、卫生监督机构情况占10%、基层站所评议情况(县、乡级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级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各10%)。

六、结果运用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综合考核结果将作为参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参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绩效等方面的重要考核依据。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对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后两名的卫生计生部门和后三名的参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评议位列后两名的卫生计生部门和后三名的参评单位,对其责任领导诫勉谈话或问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评议工作纳入政风行风建设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组(委)统一领导,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各职能和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纠风部门协调监督的工作机制,使评议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评议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落实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提高认识,注重实效。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性,把搞好政风评议工作作为加强全系统行风建设的有效抓手,立足全局,吃透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良好的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将业务工作和纠风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认真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深入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参评单位要按照全市评议方案要求,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的要求开展评议活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要始终把严守纪律作为搞好评议工作的重要保障,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