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校验
发布日期:2023-05-10 10:55:46 信息来源:未知
医疗机构校验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医疗机构校验
二、设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结
四、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容缺后补:可现场提供)
3.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
4.开展放射诊疗业务的,还需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备注:《放射诊疗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同一机关发证的、或实行两证同期校验的可不提供)
5.校验期内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及整改情况登记表
6.特殊医疗技术审批、备案及工作开展情况(容缺后补:可现场提供)
7.本校验期内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总结(告知承诺)
8.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六、办理方式:信阳市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移动端;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街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信阳市民之家)4楼无差别类综合受理(窗口)
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开展周六预约延时服务,办公时间与法定工作日一致。
八、表格下载网址:http:// wsjkw.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九、咨询电话:0376-6369850;邮编:4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