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注销)


发布日期:2023-05-10 10:38:49  信息来源:未知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注销)

一、审批事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注销)

二、设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办理程序:受理即办结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1份)

2.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

3.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关于撤销医疗机构设置或合并的文件(原件1份)

六、办理方式:信阳市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移动端;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街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信阳市民之家)4楼无差别类综合受理(窗口) 

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开展周六延时服务,办公时间与法定工作日一致

八、表格下载网址:http:// wsjkw.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九、咨询电话:0376-6369850;邮编:4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