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或损毁补办
发布日期:2023-05-10 10:39:21 信息来源:未知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或损毁补办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或损毁补办
二、设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三、办理程序:受理即办结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补办申请表
六、办理方式:信阳市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移动端;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街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信阳市民之家)4楼无差别类综合受理(窗口)
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开展周六预约延时服务,办公时间与法定工作日一致。
八、表格下载网址:http:// wsjkw.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九、咨询电话:0376-6369850;邮编: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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