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重新注册)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05-10 10:40:03  信息来源:未知

护士执业注册(重新注册)办事指南

 

一、许可事项:护士执业注册(重新注册)

二、设定依据:1.《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中“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三、办理程序:受理即办结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式2份。

2.护士执业考核合格证(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需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3个月护士执业考核合格证)
    3.学历证书原件
    4.2寸照片3张(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提供4张)

六、办理方式: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或民科微服务公众号办理;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无差别类综合受理窗口        
    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开展周六预约延时服务,办公时间与法定工作日一致

八、表格下载网址:http:// wsjkw.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九、咨询电话:0376-6369850;邮编:4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