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注销)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05-10 10:40:59 信息来源:未知
护士执业注册(注销)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护士执业注册(注销)
二、设定依据:1.《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中“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三、办理程序:受理即办结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
2.护士注销注册申请表(2份)
3.护士注销注册佐证材料 (非必要,数据共享)
六、办理方式: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或民科微服务公众号办理;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无差别类综合受理窗口
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开展周六预约延时服务,办公时间与法定工作日一致。
八、表格下载网址:http:// wsjkw.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九、咨询电话:0376-6369850;邮编: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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