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变更采购人员)


发布日期:2023-05-10 10:44:26  信息来源:未知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变更采购人员)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变更采购人员)      
    二、设定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办理程序:受理即办结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六、办理方式:信阳市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移动端;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4楼无差别类综合受理(窗口)
  
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开展周六延时服务,办公时间与法定工作日一致

    八、表格下载网址:http:// wsjkw.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九、咨询电话:0376-6369850;邮编:4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