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评审(妇幼保健机构)(市级)
发布日期:2023-05-10 10:53:41 信息来源:未知
职权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评审(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职权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评审(妇幼保健机构)(市级)
二、设定依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妇幼〔2018〕21号):“二、评审原则和方式 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和评审目标,对开展住院服务的二级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采取“成熟一家、评审一家”,在省级规划的前提下,以自愿申报方式进行。”“七、评审程序(二)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周期为4年。拟申报三级或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的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相关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先组织开展自评不少于6个月。自评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请评审的相应等次。三级妇幼保健院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初审批准后,向省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办公室提出评审申请,提交评审申请材料(附件1)。二级妇幼保健院由所在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初审批准后,向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办公室提出评审申请,评审方案由当地制定。新建妇幼保健机构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满3年后方可申请首次评审。”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结
四、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1.妇幼保健院院评审申请书(原件1份)
六、办理方式:信阳市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移动端;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街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信阳市民之家)4楼无差别类综合受理(窗口)
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开展周六预约延时服务,办公时间与法定工作日一致。
八、表格下载网址:http:// wsjkw.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九、咨询电话:0376-6369850;邮编:4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