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7-07 11:56:06 信息来源:未知
2021年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设置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22个职能科室。下属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五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计划生育协会10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三、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1.局机关本级
2.信阳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3.信阳市卫生监督执法局
4.信阳市中心血站
5.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信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7.信阳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收入总计4895.15万元,支出总计4895.1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50.14万元,减少32.44%。主要原因:自2021年度起,市直公立医院财政拨款纳入财政整体预算,实行绩效管理。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489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53.3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13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2.4万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489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8.31万元,占51.95%;项目支出2366.84万元,占48.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892.7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2351.14元,减少32.46%。主要原因为:自2021年度起,市直公立医院财政拨款纳入财政整体预算,实行绩效管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892.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2117.36万元,占年初预算43.28%;公用经费396.71万元,占年初预算8.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4万元,占年初预算0.29%;运转类项目支出877.8万元,占年初预算17.94%;其他类项目支出1486.64万元,占年初预算30.3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2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39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8.5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增加21.5万元,增长22.16%。主要原因: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年初财政预算。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度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较2020年度增加65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年初财政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38.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较2020年度减少43.5万元,减少53.05%。主要原因: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公务接待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05.95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87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7.8万元。采购内容包括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无偿献血金银铜奖、全自动冷沉淀制备仪、献血纪念品等。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含二级机构)共有车辆8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是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送血车等,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直医院七座以上义诊车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综合医院: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七、中医(民族)医院: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八、传染病医院: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人医院的支出。
九、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十、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十一、采购血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