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9 11:49:20 信息来源:未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医疗机构:
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建立完善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2〕29号)、《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2〕30号)要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将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将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自2022年起,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中将对“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病案首页数据进行提取分析,分析结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为做好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数据准备工作,需对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数据进行核对和维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维护范围
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中已创建账号的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数据维护内容
(一)补充核对医疗机构四项基本信息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级卫生健康委卫生统计人员登录“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网址:http://222.143.34.168/irpt),对各医疗机构的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医院等级(级)四项信息进行核对补充。社会信用代码为各医疗机构法人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为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至17位,机构名称与法人证书和医疗机构许可证一致,医院等级(级)按照医疗机构许可证审批情况选择一级、二级、三级、未评。
(二)补充上报住院病案首页
《住院病案首页》是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中“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统计调查制度”里的一项法定统计报表。根据2016年版《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所有医疗机构都须对住院病案首页进行网络直报。为了不影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晋升,请各医疗机构对2016年以来本机构的住院病案首页进行补充完善,缺报的住院病案首页进行补报,有问题的住院病案首页重新进行上报。
上报方式有两种。一是批量导入,即医疗机构从本单位的病案管理系统导出符合统计直报系统数据标准的病案首页,由本单位负责统计直报的人员,登录“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网址:http://222.143.34.168/irpt)上报至相应报表期,数据标准及上报操作方法可到直报系统首页下载区进行下载。二是手动录入上报。本单位负责统计直报的人员登录系统,将纸质住院病案首页的信息逐项手动录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自2022年起,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将引入临床数据提取系统,以“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中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为基础,对申报人员的评价指标进行提取分析,分析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临床数据的顺利提取和计算结果的客观公正,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二)密切配合,组建相应的工作专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需指定人事管理、信息统计、病案管理相关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共同配合完成此项工作。人事管理负责人员应熟悉职称评审工作和本地医疗机构基本情况;信息统计人员应熟悉直报系统操作,熟悉网络与数据库基础知识;病案管理人员应熟悉病案首页各数据项的含义、数据类型和值域范围,熟悉《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临床版2.0(ICD-10)》和当地常用诊断编码标准,熟悉《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ICD-9-CM3)》和当地常用手术编码标准。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将数据维护工作专班人员名单电子版(格式见附件)于8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137790585@qq.com。
(三)时间节点。补充核对医疗机构四项基本信息工作请于8月31日前完成,补充上报住院病案首页工作请于9月15日前完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穆胜光 0371-85961506
省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范军星 0371-61700057
附件:数据维护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