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与法规科


发布日期:2016-08-16 09:09:27  信息来源:未知

宣传与法规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意识形态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全市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0376 – 66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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