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卫计委顺利完成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下放工作
发布日期:2015-04-27 08:46:18 信息来源:未知
信阳市卫计委顺利完成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卫生
监督管理职能下放工作
按照河南省政府(豫政[2014]96号)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卫计委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的文件要求,信阳市卫计委顺利完成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下放工作并做好移交后培训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近日,市卫计委召开了关于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会议,两区卫生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卫生办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移交工作会议。此次职能下放主要是对信阳市中心城区过去由市卫生局直接监管的二级以下公立医院和一级民营医疗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共40家医疗机构的行政管辖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放,日常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下放到两区卫生局、管理区(开发区)卫生办并现场签订了“医疗机构监管职能下放清单”。日常监管范围包括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诊疗科目、人员资质、医疗行为、医疗广告、传染病防治暨医源性感染控制管理、放射卫生防护及职业病防护管理。市卫计委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各区卫生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对上述医疗机构接管的同时必须强化监督,切实避免“一放就乱”,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防止监管“缺位”,管理脱节的现象,做好系统内的前后衔接,保证平稳过渡。
为切实提高职能移交后卫生监督管理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有效防止监管“缺位”,管理脱节的现象,在职能移交后,市卫计委于4月20日,专门举办由各区卫生监督所、各管理区(开发区)卫生办负责人及负责医疗机构卫生监管的所有监督员,市卫生监督执法局相关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的培训。培训内容由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医疗市场监督科高强科长、传染病监督科张少文科长、放射卫生监督科刘俊峰科长,分别就如何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和在医疗服务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和掌握院感监管的要点、难点问题、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及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别进行了现场分析和讲解。市卫生监督执法局业务主管副局长范永国同志对卫生监督管理中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公平意识作了具体要求。市卫计委监督科郭海平科长在培训会上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义务,加强行政监管,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要提高卫生监督执行力和工作效能,推动我市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