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卫计委曹君主任参加“阳光热线”直播访谈


发布日期:2016-08-26 11:20:16  信息来源:未知

 
 

信阳市卫计委曹君主任参加“阳光热线”直播访谈

      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要求,8月23日上午10点,市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曹君参加了信阳市人民政府纠风办、信阳人民广播电台联办的《阳光热线》直播节目,通过这个平台跟广大市民沟通交流,现场解答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解疑释惑。

      在直播期间,曹君首先与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并现场接听热线、解答了9位市民提出的问题。其中,涉及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管理、医疗卫生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多个方面。她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详细进行记录,耐心细致地解答,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到卫生计生方面的政策规定。

      接着,曹君对新组建的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我市医改工作的一些具体进展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后,我市计划生育服务改革有哪些做法和卫生计生部门如何结合行业特点,在全市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向广大群众一一进行了解读。

      直播一开始,主持人就接到热心听友的提问,该听众提出准备生育二胎,想了解一下,二胎生育政策?怎样办理二胎生育手续?以前领取独生子女费是否收回?
曹君主任回答,按照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规定:一是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自主安排生育,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二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三是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四是登记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是否委托办理、个人承诺等,由申请登记人自行填写“生育登记服务表”。五是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有听友提出,城镇居民的奖扶对象应符合哪些条件,都有什么奖励政策?曹主任回答,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二是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三是年满60周岁;四是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有听友问到,新农合病人到县外住院为什么要办理转诊?如何办理转诊手续?曹君回答,因病情需要到县外市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者办理转诊手续的程序是到县级医院开具《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证明》后到县合管中心审批登记,并办理电子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由亲属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未办理转诊手续者,降低20%的比例报销。

      有听友提问新农合慢性病医疗费如何报销问题。曹君说,我市将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病种,以及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及癫痫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均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按一定比例或按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助。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统一按不低于70%的比例补偿。各统筹县区农合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病人的鉴定、补助程序及监督管理措施。

      关于听友提出的儿童预防接种疫苗为什么分为免费和收费的问题。曹君解释说,我市儿童预防接种已由原来的接种4种疫苗预防6种疾病,扩大到目前的接种12种疫苗预防15种疾病。这12种疫苗都是国家免费提供的一类疫苗,其接种是不收费的,如儿童从出生到6岁期间先后接种的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等;而二类疫苗则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如水痘疫苗、狂犬病疫苗等,其接种是收费的。

      下线后,曹君立刻安排委相关科室对群众反映的热线问题进行整理收集,采取措施迅速解决,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结果。通过此次“阳光热线”活动,进一步畅通了群众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沟通交流渠道,不仅给热线听众满意的答复,还借此机会宣传了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有效树立了卫生计生系统“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