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卫生局制定出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优惠卫生政策
发布日期:2012-09-11 09:55:15 信息来源:未知
信阳市卫生局制定出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优惠卫生政策
为配合做好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卫生行业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市委《关于抓紧制定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优惠政策的通知》(信农办文[2012]6号)精神,市卫生局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卫生优惠政策。一是涉及新型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优先安排。二是确保农村公共卫生安全、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项目。三是优先培养农村卫生服务队伍。一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纳入农村卫生人才培养“51111”工程、全科医师培训和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等项目范围,提高新型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专业技术水平,逐步实现由专科医师向全科医师的过渡,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二要实行政策优惠,对派驻到新型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保证各种待遇不变,并在岗位聘任、职称晋升、外出学习、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确保派驻人员无后顾之忧。同时,要进一步优化现有卫生资源配置,调整人员结构,充分发挥现有卫生资源效益,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