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医纠办、医调委正式挂牌成立
发布日期:2013-07-31 12:57:59 信息来源:未知
光山县医纠办、医调委正式挂牌成立
为及时有效调解医患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7月23日上午,光山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光山医纠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光山医调委”)在县公安局正式挂牌成立。副县长、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恺,县政府法制办、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揭牌仪式。
揭牌后,在县医纠办、医调委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建华主持。会上,县卫生局局长、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饶明胜首先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质量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就县医纠办、医调委如何开展日常工作作了具体阐述;宣读了《光山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光医纠办〔2013〕1号)文件;与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就如何将医患纠纷处理从医疗机构内部引导到医纠办、医调委,如何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对做好工作作了表态性发言。最后,陈恺作了强调讲话。
陈恺指出,一要有责任意识。医疗机构与其他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工作责任。同时依托调解工作平台,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医患纠纷调解;二要有工作信心。在医患纠纷处置中引入调解机制,是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建立良好的医疗环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要增强工作信心,不断创新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水平,形成化解医患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三要有奉献精神。医疗纠纷调处工作难度大、任务重,这要求医调委工作人员要勇于吃苦、敢于担当,有奉献精神。要对每起医患纠纷案件认真分析,多方沟通,依法调解,切实发挥医调委作为第三方调解机构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光山县医纠办、医调委的成立,将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医疗纠纷,改善医患关系,努力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工作秩序。同时,将“人民调解”引入到医疗纠纷处理当中,通过非诉讼调解的方式,为医患双方提供了一个沟通、协商的公益性服务平台,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全县医疗纠纷的解决建立了一个新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