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举办2013年母婴保健技术依法执业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3-09-06 17:29:25 信息来源:未知
信阳市举办2013年母婴保健技术依法执业培训班
9月6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妇幼保健机构管理,确保母婴安全,受信阳市卫生局的委托,市卫生监督执法局举办了“2013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依法执业培训班”。培训班由范永国副局长主持,信阳市中心城区各级各类医疗及妇幼保健机构业务院长、医教科长、妇产科主任、护士长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人员1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市卫生局妇社科长吴学良首先就此次培训的目的、意义及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做了重要讲话,并强调参训人员要珍惜学习机会,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践中,提高服务技能。
据了解,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近期通报了关于陕西省富平县个别医务人员涉嫌拐卖新生儿恶性事件。通报称,事件责任人张某已被司法机关控制,其《医师执业证书》已被吊销;当地有关部门对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护理工作的工会主席以免职处理。卫计委表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全面开展清理整顿。
本次培训特邀市卫生局基妇科李太兰、平桥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魏春云担任讲师。李太兰以《增强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执业理念》为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重点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及执业要求、母婴保健机构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出生医学证》管理的有关规定等专项内容进行技术指导;魏春云以《规范我们的医疗行为—从产科儿科部分技术规范及报表说起》为题,要求参训学院认真思考医院管理尤其是医德医风建设、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落实以及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的贯彻存在的严重问题。魏春云指出,富平县个别医务人员置人民群众健康于不顾,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保健管理制度于不顾,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严重损害了广大医务人员的形象。我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要切实加强各级各类提供助产技术服务和新生儿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管理和医务人员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范永国副局长表示,此次培训班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我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严格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管理,规范对因出生缺陷、死亡等原因在院内处理的缺陷儿、死亡儿的处理方法,并加强出生证的管理,从源头杜绝非法执业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