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服务保障执法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2021-08-22 10:11:00 信息来源:未知
我市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服务保障
执法督导检查
根据《河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通知》(豫卫科教【2021】12号)和市卫健委的要求,由信阳市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检测科主任吕惠荣、信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传染病防治监督科李帅组成的督导组于2021年8月16-20日对我市息县、光山县、罗山县、浉河区及平桥区核酸检测实验室运行情况及部分乡镇卫生院未及时进行生物安全备案的实验室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
督导组实地查看了各实验室场地布局、核酸实验室运转情况、实验室质量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标本采集、生物安全实验室监管、院感防控等方面的交流提问。并对未备案的实验室进行了现场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从督导检查情况看,除中心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出现故障正在积极抢修外,其它已备案并开展工作的核酸检测实验室均能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未备案的实验室普遍存在实验室布局不合理,生物安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个别未备案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意识淡薄,实验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混放,造成生物安全隐患,针对出现的问题,督导人员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立即整改。
通过此次执法督导检查,推动了我市生物安全备案管理工作,加大了我市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化管理,为我市夺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