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信阳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特别提示
发布日期:2014-03-18 15:11:50 信息来源:未知
2014年信阳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现场确认特别提示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转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2014关于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经请示省卫生厅,决定2014年3月20日启动信阳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工作。为维护现场审核确认秩序,确保现场审核确认质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审核确认的对象
拟参加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并完成2014年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临床类别、口腔类别的地方考生。
二、审核确认的时间
因考生较多,本次确认分时段,按属地进行。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为受理确认时间。各县区、市直单位具体日期安排如下:
★★西医类:
市直单位――3月20日
新县、五个新区、市直民营企事业医疗机构―3月21日
师河区――3月24日 平桥区――3月25日
罗山县――3月26日 商城县――3月27日
淮滨县――3月28日 潢川县――3月31日
息 县――4月1日
固始县县直医疗机构――4月2日
固始县乡镇卫生院——3日
光山县――4月4日
西医补报——4月8日
★★中医类:
3月20日:市直单位、五个新区、市直民营企事业医院
3月21日:浉河区、平桥区
3月24日:罗山县、商城县
3月25日:淮滨县
3月26日:光山县、潢川县
3月27日-3月28日:固始县
3月31日:息县、新县
三、考生需提交的资料及排列顺序
一、报考临床助理执业医师:
(一)毕业证书
(二)学历证明/备案表/学历认证证书
(三)报名表
(四)试用期合格证明
(五)身份证复印件
二、临床助理执业医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助理资格证书
(二)执业证书
(三)毕业证书
(四)学历证明/备案表/学历认证证书
(五)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
(六)报名表
(七)(助理申请执业)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八)身份证复印件
三、直接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毕业证书
(二)学历证明/备案表/学历认证证书
(三)报名表
(四)试用期合格证明
(五)身份证复印件
四、公卫类考生提交材料同临床类考生
五、口腔类考生提交材料
同临床类考生,但所在试用医疗机构应具有口腔诊疗科目,并提交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试用机构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不需提交。
六、应届研究生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学生证
(二)第一学历证书
(三)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该生2014年毕业的证明(注明其所学专业)。
(四)报名表
(五)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六)身份证复印件
应在2014年9月1日前验证毕业证及学位证。
七、个体诊所从业人员临床助理医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助理资格证书
(二)执业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执业证书
(五)毕业证书
(六)学历证明/备案表/学历认证证书
(七)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
(八)报名表
(九)(助理申请执业)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十)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八、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临床类别)
(一)毕业证书
(二)学历证明/学历认证证书
(三)报名表
(四)任职时间证明
(五)考生与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考试合格后执业至少满5年的合同
(六)考生本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七)乡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八)身份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审核确认当日,县区卫生局负责考务的人员必须到市审核确认现场,协助市局维持秩序,解决该县区考生在审核确认时出现的临时问题。各县区请于3月19日前将负责考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至市卫生局医政科。
2、试用机构是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放在个人材料最后一张位置。试用机构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全市二级医疗机构: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154医院、信钢医院、各县区县医院及县区中医院),不需提交。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报考需要提交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同意证明。
4、所有表格及复印件均要求使用A4纸。
5、所有材料凡未注明复印件者,均要求原件。
6、持临时身份证报名的考生,必需提交带图像并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
7、个体诊所(社区服务站)不能报临床助理,没有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护理站等)不能直接报执业医师。
8、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个体诊所
9、凡同意从本单位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镇卫生院,该乡镇卫生院必须按要求填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法人责任承诺书》(见附件6)。
10、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须提供医师定期考核机构提供的《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并加盖定考主管部门印章。
11、材料不齐,排放顺序不正确,考点不予受理。
12、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南考区医师资格报名网上缴费注意事项》(可从河南医政网下载),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在4月10日前完成缴费,方可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13、公卫、部队考生报名地点在河南弘大心血管病医院,公卫报名咨询电话0371-86181500。
咨询电话:0376-6566522
2014年3月18日
附件1:
试用期合格证明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所学系、
专业 医 学
学 历
取得医学
学历时间 身份证
号 码
家庭地址及
邮政编码
申请级别 申请类别
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试用时间
(年、月、日)
试用期
岗位类别 试用期
岗位专业
试用期间
工作的基本情况
试用期
满一年的
考核情况
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助理申请执业)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学系、专业 医学学历
取得医学学历时间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邮编
申请级别 执业医师 申请类别 临床□口腔□公卫□
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取得时间及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证书编号:
执业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执业类别 临床□口腔□公卫□ 执业科目
执业期间工作的
基本情况
执业机构的
考核情况
执业机构法人 执业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执业机构院办公室电话:
注:1、本表由助理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填写,执业机构对本表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申请考试类别和执业类别必须相一致
3、公章签字均由法人资格的单位出具,不能盖单位内设机构的章
4、执业机构院办公室电话用于核查本表内容真实性,必须填写
附件3:
(河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任职时间证明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学系、专业 医学学历
取得医学学历时间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邮编
申请报考类别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所在卫生院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任职时间 年 月 日—— 至今
岗位类别 临床□口腔□公卫□ 试用期岗位专业
工作期间
基本情况
任职单位
意见
乡(镇)卫生院法人 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乡(镇)卫生院办公室电话:
注:1、本表由报名所在卫生院填写,卫生院对本表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卫生院办公室电话用于核查本表内容真实性,必须填写
附件4: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知情同意书
依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扩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16号)有关要求:
(一)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
(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不评定职称,参照医士享受待遇。
(三)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通过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五)通过考试后并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可以变更到本县境内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
以上内容已全部知晓,并认真执行。
报考人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合 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通过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可以变更到本县境内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乙方为甲方提供报名考试时所需相关证明资料。
甲方签字: 乙方法人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法人责任承诺书
为加强本单位医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落实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管理措施,确保考生报考条件真实有效,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扩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的通知》(豫卫医〔2011〕61号)有关要求,加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政策宣传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二、严格遵守《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做好本单位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人员资格审核及出证工作。
三、经审核,特此证明我单位
具备报名资格。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乡镇卫生院(公章)
(手写签字,请勿用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