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卫生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督查通报
发布日期:2014-12-31 15:56:19 信息来源:未知
信卫办〔2014〕49号
信阳市卫生局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督查通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市卫生局于2014年12月下旬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安全生产百日竞赛”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导检查总体情况
督查组以“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重点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为检查重点,共抽查医疗卫生机构45家,发现26家单位安全隐患42处(详见附件)。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能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竞赛”活动的通知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总体运行平稳,未发生责任事故及重特大差错。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对各县区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危化品管理、安保情况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等重点内容的督导检查,虽然各级医疗机构都以不同的形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安全生产具体工作部署落实迟缓,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二是一些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安全隐患较多。三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和深度不够,虽然形式上组织了检查,但检查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对明显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四是个别单位消防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不到位,疏散演练未常态化进行,消防通道不畅,灭火器配备数量和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尤其是少数乡镇卫生院存在灭火器过期、病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严重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工作构成严重威胁(见附件: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情况一览表)。
三、下一步要求
1、要切实高度重视“节日”安全。各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节日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一把手负总责,党政负同责,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和人员落到实处。
2、要认真做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吸取长垣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广泛利用学习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网站等各种形式,加强职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日常教育。元旦和春节期间,必须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本单位在职职工普遍掌握“四懂、四会、三化”等的防范、灭火基本常识和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会报警;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懂得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得疏散逃生的方法,会逃生自救,达到全员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3、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元旦和春节期间,各级各单位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重点围绕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备安全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坚持进行拉网式摸排和日巡夜查,对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实施全天候监控监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果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切实做到不延误,不留死角,不留尾巴。尤其对我局督查中指出的存在问题,必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治到位,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元旦春节期间的行政和应急值班,确保人员在位,认真履职,遇有情况快速反应,迅速出动,把损失、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2015年1月15日左右,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再次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通报问题屡次得不到整改的各级医疗机构实行挂牌督办,并对相关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卫生主管部门和单位法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直至整改销号。
附件: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情况一览表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2014年12月下旬县区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督导情况表
序号 |
县区 |
单位 |
存在问题和隐患 |
1 |
浉河区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警务室及内部安全保卫应急处置预案、信息报告、处置等安全生产台账不完善; |
区妇幼保健院 |
毒麻药品管理不规范,毒麻药品台账不健全、无交接班记录,麻醉处方有不合规现象。 | ||
2 |
平桥区 |
市第四人民医院 |
1、地下室通道无指示标识;2、制氧间气味大,通气不畅,制氧机上油渍过多未及时清理;3、电梯入口处电源线裸露;4、抽查工作人员消防知识掌握不全面;5、配电室地面盖板没有到位,缺少防鼠板; |
区妇幼保健院 |
1、配电室无防爆灯,烟感探测器防护罩未去掉;2、地下室指示标识不足;3、氧气库地面无防静电胶垫; | ||
平昌镇卫生院 |
1、配电室裸露,墙上无配电箱;2、分电箱无箱裸露,有强弱电混搭现象; | ||
3 |
南湾 |
南湾乡卫生院 |
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 |
4 |
羊山 |
羊山社区卫生中心 |
1、部分消防栓无枪管,通道消防标识不足;2、毒麻药品五专管理落实不够严格; |
5 |
鸡公山 |
李家寨卫生院 |
1、住院患者随意使用电饭锅、电暖气、电水壶,配电箱有烧焦痕迹;2、紧急疏散标识不足;毒麻药品五专管理制度落实不够规范; |
6 |
工业城 |
牌坊村卫生室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够严格,消防设施不完善,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过期及时未更换,空气开关和插座不合规范; |
7 |
息县 |
县妇幼保健院配电房堆放杂物; | |
8 |
淮滨 |
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县医院和王家岗卫生院:1、部分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法律和消防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活动月实施方案等台账不完善;2、部分单位消防灭火器材配置不够,有过期的现象;3、疏散通道缺少标志;4、大部分医院药房内堆放较多废纸箱;4、妇幼保健院配电室无防鼠板、防鸟网和绝缘胶垫。 | |
9 |
商城 |
1、县精神病医院灭火器堆积在一起,没有及时放到应放的位置;2、妇幼保健院部分科室内排插随地而放,检验科电水壶烧水存在着负载过大隐患;3、上石桥卫生院摄像头和灭火器数量不足,部分灭火器未及时更换药液; | |
8 |
光山 |
县中医院 |
灭火器过期未及时更换,库房物品随意堆放; |
孙铁铺卫生院 |
灭火器材配备数量较少,紧急疏散的指示地标数量较少; | ||
|
|
寨河乡卫生院 |
毒麻药品五专管理不规范,未登记患者身份证号码,保险柜容积过小,药品储存不下,放置在旁边的抽屉内;临时搭建的氧气站顶棚密封不严漏雨;旧楼配电房堆放杂物凌乱; |
9 |
新县 |
1、县医院病房消防通道狭窄;2、新集乡卫生院消防器材不足,医疗废弃物堆放间门不合要求。 | |
10 |
潢川 |
潢川县人民医院 |
1、院内狭小拥挤,车辆摆放混乱,消防疏散通道不畅;2、供氧室内堆放有自行车、吸尘器等杂物。 |
县妇幼保健院 |
1、医院楼道狭小,旧楼无消防栓;2、办公楼配电箱电线凌乱,部分线路老化;3、毒麻药品未按规定要求保管使用。 | ||
县中医院 |
1、门诊楼和住院部安全出口设置的消防疏散标识不全;2、毒麻药品专柜不符合要求,制度未上墙。 | ||
仁和镇中心卫生院 |
1、配电房线路凌乱,有杂物堆放;电工无上岗证;2、消防栓无水,无消防水带;3、灭火器过期,且数量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