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卫计委关于下放组织义诊活动备案行政审批项目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4 11:57:20  信息来源:未知

信卫办〔2015〕52号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下放组织义诊活动备案行政审批项目通  知

 

各县区卫计委(卫生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卫计委(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单位,解放军154医院: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合并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信政[2015]14号)要求,现将我市医疗机构组织义诊活动备案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放后的医疗机构组织义诊活动备案管理权限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义诊活动,直接向义诊活动所在地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二、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义诊活动备案管理规定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下放的医疗机构义诊活动备案行政审批项目要求,结合原省卫生厅《河南省义诊活动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豫卫医〔2006〕63号)、原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全市医疗机构义诊活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信卫〔2013〕79号)等规定规范审批程序,严禁越权审批、不按程序审批、不按标准审批,违者将依法予以纠正并实施责任追究。

三、严格对医疗机构义诊活动进行监管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制定详细的义诊活动备案管理实施方案,规范医疗机构义诊活动备案制度。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通过明察和暗访的形式,对辖区内开展的义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在义诊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树立良好的医疗卫生行业形象。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