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发布日期:2011-12-02 11:17:52 信息来源:未知
为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十二五”卫生工作重点任务,以提高信阳市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体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及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法制理念教育与法治实践培训相结合,发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继续深入推进卫生政策研究与卫生法制体系建设事业全面、协调、科学发展,为全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形势,适应深化医改的新局面,适应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新要求,增强法治理念,锻铸法学素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增强管理、服务相对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性,不断扩大卫生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通过普法工作,掀起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卫生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意识显著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依法行医、依法执业的意识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普及。卫生行政人员、执法人员的受教育率达到100%;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受教育率达到100%;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率达到100%。形成浓厚的学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氛围和良好的卫生法治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医改任务和全市卫生“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卫生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因应基层和社会的疑问与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布置研究讨论和宣贯,着力营造良好的卫生法制氛围,保障卫生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按照切合实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要求,从一线的实际出发,着力解决业内和群众关注的卫生法制疑难热点焦点问题,宣传就是解决问题,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变成促进卫生法规不断完善的过程。
(三)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坚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本市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积极性,组织和配合媒体,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合作与社会化推进的良性互动机制。根据全市卫生系统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规划普法工作重点,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设计,增强法制教育的有效性、时效性。坚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四)坚持学用结合,普治结合。坚持立足于提高卫生行政部门和全体医务人员法制素质,也努力向全社会普及、宣传党和国家的卫生政策及卫生法律知识,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回应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政策与卫生法制问题。重点加强宪法、国家基本法及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类别机构的实际,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五)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紧密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和行业特点,以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需求,按照法治文明发展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要求,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围绕疑难焦点问题组织攻坚克难;将普法宣传、培训教育和服务一线及科研相结合,通过各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时机,进行法制宣传,并加强检查指导,力争卫生普法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卫生系统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全市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在上级党委和省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四次。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带头学法用法,倡导领导干部结合本职本岗本行业实际亲自授课,引导、鼓励广大干部读书、思考并撰写研究论文,以利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积极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与履行职位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着力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使和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结合读书与科研及撰写论文,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深入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知法守法和依法执业意识。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把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与钻研技术结合起来,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规章,深入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药品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以及《食品安全法》、《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行政复议法》等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市卫生局将组织一次卫生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四)积极开展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法水平和执法监督能力。坚持学法、普法、用法相统一的原则,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加大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执法人员要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系统、深入、精准掌握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本旨,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做到公正、文明执法。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服务相对人自觉守法的意识。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五)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艾滋病宣传日、结核病防治日等各种时机,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进学校、企业、社区、单位、乡村”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卫生政策和法律法规,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卫生服务相对人、广大青少年和农民了解卫生政策、法律法规,让卫生走进社会,让社会了解卫生,打通沟通、协调的阻隔。各单位要承担培养普法宣传骨干的职责,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组织的影响,提升卫生法制宣传的理论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