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推进会和举办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研讨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3 09:34:47 信息来源:未知
信医纠领【2015】3号
签发人:曹新生
关于召开全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
推进会和举办医疗纠纷调处工作
研讨班的通知
市医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医纠办(医调委),各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2015年上半年全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推进各县区医纠办和医调委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乡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市医纠领导小组决定近期召开全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推进会并举办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推进会
1、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上午12:00前报到,下午2:30开会。时间半天。
2、会议地点:信阳浉河宾馆多功能会议室。
3、参加人员:市医纠领导小组成员,市医纠办全体工作人员,市医调委负责人;县区(含管理区、开发区)分管副县区长(副主任),县区医纠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公安局、司法局、卫计委)主要负责人。
4、会议内容:(1)听取各县区工作汇报(顺序为: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息县、淮滨县、商城县、新县、光山县、潢川县)。主要汇报:本地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取得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意见建议,时间在10分钟内(汇报后,讲汇报书面材料交市医纠办工作人员)。(2)曹新生副市长讲话。
二、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研讨班
1、培训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22日。11月19日上午报到,时间4天。
2、培训地点:信阳浉河宾馆多功能会议室。
3、参加人员:市医调委调解员26名,市卫计委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5名,市直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14名;县区医纠办主任、副主任和各组负责人,县区医调委负责人和2名调解员,县区人民医院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各1名,其他县级医疗机构1名分管副院长(每个县区参训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2名);解放军154医院和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及市管民营医院分管副院长。
4、培训内容:
(1)《信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制度设计与实践》(市医纠办综合组组长 王崴);
(2)《新时期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市医纠办副主任 王如新);
(3)《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节机制》(市医调委副主任 王红星);
(4)《侵权责任法》第七章解读(市医调委副主任 吴海燕);
(5)《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纠纷专家技术咨询之比较》(信阳市医学会副主任、医鉴办主任 沈伟);
(6)《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经验介绍》(市中心医院办公室主任 郑延梅);
(7)《落实核心制度,预防医疗纠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教科科长 张维龙)。
三、几点要求
1、推进会、研讨班会议资料统一印发,食宿统一安排(会议仅安排各县参训人员住宿,市城区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只安排工作餐),不收取费用(随行司机自理)。
2、县医纠办、医调委参会、参训人员由各县区医纠办负责通知,医疗机构参训人员由各县区卫计委(卫生局)负责通知。各地、各单位于11月16日下午5:30前将参会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报送市医纠办(联系人:刘晶、陈霞、陈波,电话:6835110,邮箱:yljf110@163.com)。
附:参会、参训人员名单
2015年11月6日
参会、参训人员名单
单位:
姓名 |
性别 |
单位职务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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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