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信阳市西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9 16:33:30 信息来源:未知
关于做好2016年信阳市西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委,市管开发区、管理区卫生办,市直各医疗机构、解放军154医院、市二院: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01号),决定于2016年3月31日启动信阳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工作。为维护现场审核确认秩序,确保现场审核确认质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审核确认的对象
拟参加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并完成2016年网上报名的临床类别、口腔类别的地方考生。
二、审核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因考生较多,本次确认分时段,按属地单位进行。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为受理确认时间。地点在信阳市卫生监督执法局(湖东大道,贸易广场对面)各县区、市直单位具体日期安排如下:
★★西医类(临床类别、口腔类别):
市直单位(含市直民营医疗机构)、新县、五个新区―3月31日
浉河区――4月1日 平桥区――4月5日
罗山县――4月6日 商城县――4月7日
淮滨县――4月8日 潢川县――4月11日
息 县――4月12日 光山县――4月13日
固始县县直医疗机构――4月14日
固始县乡镇卫生院——4月15日
西医补报——4月16日
三、考生需提交的资料及排列顺序
一、报考临床助理执业医师:
(一)毕业证书
(二)学历证明/备案表/学历认证证书
(三)报名成功通知单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二级医院不需提交)
(七)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2015年毕业生提供、附件3)
二、临床助理执业医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助理资格证书
(二)执业证书
(三)毕业证书
(四)学历证明/备案表/学历认证证书
(五)报名成功通知单
(六)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
(七)身份证复印件
(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二级医院不需提交)
三、直接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毕业证书
(二)学历证明/备案表/学历认证证书
(三)报名成功通知单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二级医院不需提交)
(七)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2015年毕业生提供、附件3)
四、公卫类考生提交材料同临床类考生
五、口腔类考生提交材料
同临床类考生,但所在试用医疗机构应具有口腔诊疗科目,并提交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不需提交。
六、应届研究生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学生证
(二)第一学历证书
(三)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该生2016年毕业的证明(注明其所学专业)。
(四)报名成功通知单
(五)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六)身份证复印件
应在2016年9月1日前验证毕业证及学位证。
七、个体诊所从业人员临床助理医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助理资格证书
(二)执业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医师资格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执业证书
(五)毕业证书
(六)学历证明/备案表/学历认证证书
(七)报名成功通知单
(八)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
(九)身份证复印件
(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县区卫生局负责通知本县区考生报名时间及有关事宜,并参照往年报名情况,编排本县区考生报名时间段,提前发放报名排号(每半天编排人数控制200人以内)。审核确认当日,县区卫生局负责考务的人员必须到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审核确认现场,协助维持秩序,解决审核确认时出现的临时问题。各县区请于3月30日中午12:00前将本县区考生报名时间编排、负责考务人员名单报至市卫生局医政科。
2、各县区卫生计生委须提供本辖区“120”院前急救网络单位(急救站)名单,并加盖县区卫生计生委公章,于本县区现场报名前交考点办公室。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报考需要提交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所有表格及复印件均要求使用A4纸。
5、所有材料凡未注明复印件者,均要求原件。
6、报名时须验证本人身份证,如持临时身份证报名的考生,须同时提交带头像并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
7、个体诊所(社区服务站)不能直接报临床助理和执业医师,没有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护理站等)不能直接报执业医师。
8、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个体诊所。
9、材料格式不正确、不齐,排放顺序不正确,考点不予受理。
10、考生应在省考区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11、试用机构是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都需提供),并放在个人材料最后位置。试用机构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154医院、信钢医院、市肿瘤医院、淮河骨科医院、各县区县医院及县区中医院),不需提交。
12、公卫、部队考生报名地点在河南弘大心血管病医院,公卫报名咨询电话0371-86181500。
信阳考点咨询电话:0376-6566522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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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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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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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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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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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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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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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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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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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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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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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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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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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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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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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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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
附件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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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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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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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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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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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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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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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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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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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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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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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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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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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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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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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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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