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送医院火灾警示提示短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7 14:26:23 信息来源:未知
关于发送医院火灾警示提示短信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委、各管理区开发区卫计办,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豫卫办[2016]36号)和我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发送医院火灾警示提示短信,具体要求如下:
1.各县区卫计委、管理区开发区卫计办要将警示提示短信发送至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由各单位转发至每名职工手机上。
2.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将警示提示短信发送每名职工手机上。
3.各地、各单位也可将医院火灾警示提示短信印成单页发至职工学习。
信阳市卫生和计生委安全生产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