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集中约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9 21:44:20 信息来源:未知
文件 |
河 南 省 公 安 厅
河 南 省 中 医 管 理 局
豫卫办〔2016〕43号
关于组织开展
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集中约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公安消防支队:
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治理方案要求,省卫生计生委、消防总队决定,7月21日,组织市、县两级卫生计生和消防部门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集中约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约谈对象
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县两级排查发现存在突出火灾隐患、整改进度缓慢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二、组织方式
1、各省辖市卫生计生委、消防支队主要领导约谈市管医疗卫生机构;
2、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消防支队主要领导约谈县管医疗卫生机构。
三、约谈内容
1、通报被约谈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2、被约谈单位报告隐患整改计划、措施和时限,并作出书面承诺;
3、卫生计生、消防部门就隐患整改提出具体要求。
四、有关要求
此次集中约谈由市、县两级自行组织,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约谈。各地集中约谈情况统计表请于7月22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省辖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约谈情况统计表
2、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集中约谈统计表
2016年7月19日
附件
省辖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约谈情况统计表
省辖市 |
约谈人及职务 |
被约谈单位 |
单位存在的主要隐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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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集中约谈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
约谈人及职务 |
被约谈单位 |
单位存在的主要隐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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