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医学会转发《河南省医学会关于中华医学会开展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复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4 10:42:06 信息来源:未知
信阳市医学会关于开展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复训工作的通知.doc信阳市医学会转发《河南省医学会关于中华医学会开展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复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河南省医学会关于中华医学会开展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复训工作的通知》(医继教便函[2012]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按照文件要求,我省接收学员快递报名资料的地址为:郑州市纬五路东段河南省医学会继教部406房间。邮编:450003。联系人:马辛声。联系电话:0371-65955121、65955048。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中华医学会关于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复训工作的通知
医继教便函[2012]101号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保障医用设备使用质量和安全,帮助医用设备使用人员提高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中华医学会将在全国组织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复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训对象
2007年(含2007年)以前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且目前仍在相应岗位上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复训工作。
医用设备使用人员的具体类别包括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师、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技师、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医师、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技师、乳腺X线摄影装置技师、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医师、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技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医师、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技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技师、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物理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物理师、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医师、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技师、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医师(仅限从事头部治疗的医师)、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技师、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 医师、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技师、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物理师、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化学师。
二、复训方法
1. 为方便广大学员,此次复训采用网上学习的方式。中华医学会组织有关专业的权威专家围绕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工作所需的新知识、新技能拍摄培训课件,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平均每个专业的培训课件总学时为20学时。学员网上学习培训课件时可在线提问。对于共性问题,将组织专家网上答疑。
2. 考核采取网上学习与笔试(闭卷)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合格者,将发放《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考核为百分制,其中40分为平时网上学习情况,60分为笔试成绩。达到平时网上学习要求的学员,方能取得笔试资格,参加2013年5月12日各省
医学会在省会组织的统一考试(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试卷由中华医学会负责统一命题、印卷和阅卷。学员提前在线打印准考证,考核时凭其身份证、准考证和《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入场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 已经获得正高职称者可不参加笔试,但必须参加网上学习,达到相应的网上学习要求。
三、复训时间安排
1. 学员网上提交、确认和打印个人报名信息时间:2013年1月1日12:00至2月28日12:00
2. 各省接收学员快递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至2013年2月28日24:00止(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3. 学员网上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时间:2013年3月16日12:00至3月23日24:00
4. 学员缴费的时间:
网上缴费:2013年3月16日12:00至3月29日24:00
邮局汇款:2013年3月16日12:00至3月23日24:00(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5. 学员网上培训时间:2013年3月16日12:00至4月30日24:00
6. 网上公布考试科目上下午分布时间:2013年4月11日12:00
7. 学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7日12:00至5月12日14:00
8. 学员参加考核及上交《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的时间:2013年5月12日
9. 网上公布考核成绩时间:2013年5月24日12:00
10. 各省考核合格证书发放时间:2013年6月1日至30日18:00前完成(以各省医学会后续通知为准)
四、复训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条件:2007年(含2007年)以前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且目前仍在相应岗位上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
2. 网上预报名:学员首先登陆报名网站(yysb.cma.org.cn),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在线填写《中华医学会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复训报名表》,并网上提交和打印报名表。
3. 学员网上预报名后需要线下提交的材料:网上报名参加复训的学员需提交打印的报名表、学员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承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完整与准确)、《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执业医师还需要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技师、物理师则不需要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所有线下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的地址详见附件。
4. 各省医学会负责学员报名资格的审核。根据学员线下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各自省里证书持有者信息记录,审核学员的报名资格。
5. 缴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或邮局汇款缴纳850元/人/专业的培训费后获得网上学习的账号和密码(详见中华医学会的后续缴费通知),方为报名成功。中华医学会将在2013年5月30日前发票统一快递给学员,快递单号可网上查询。
五、其他
1. 旧证书上交
2013年5月12日考核时,考生携带个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入场,《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由各省医学会当场验明后统一回收上交中华医学会。
2. 新证书领取
复训考核合格学员凭准考证及报名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各省医学会的后续通知。
3. 新证书信息公布与查询
经复训考核合格的学员在2013年7月1日后,登陆中华医学会网站(www.cma.org.cn)查询本人《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信息。
4. 退费
学员一旦开始网上学习,则不退培训费,不提供下一年度免费复训机会。
附件:
1.《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复训报名表》.doc
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复训报名表
准考证号: (系统生成)
旧证书信息:
可操作大型设备名称 |
| 工作单位 |
| 发证机关 |
| ||
旧证书号码 |
| 旧证书发证省(直辖市) |
| 旧证书发证日期 |
| 旧证书有效期至 |
|
姓 名 |
| 身份证件号 (军官证,港澳台胞证) |
| 照片 (本处照片由系统生成) | ||||||
性 别 | 1、男 □ 2、女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医师执业证号 |
| 职务 |
| |||||||
培训专业 | 11: CT医 师 □ 12: CT技 师 □ 21: MRI 医 师 □ 22: MRI技 师 □ 24: 乳腺技师 □ 31: PRK(LASIK) 医 师 □ 32:PRK(LASIK) 技 师 □ 41: LA 医师 □ 42: X(γ)刀技师、LA技师□ 43: X(γ)刀物理师、LA物理师□ 51: CDFI医 师 □ 52: CDFI技师 □ 61: X(γ)刀 医 师(仅限从事头部治疗的医师) □ 72: DSA 技 师 □ 81: NMI 医 师 □ 82: NMI 技 师 □ 83: NMI 物理师 □ 84: NMI 化学师 □ | |||||||||
职 称 | 1、初级□ 2、中级□ 3、副高□ 4、正高□ | 职称资格证号 |
| 学 历 | 1、中专□ 2、大专□ 3、本科□ 4、硕士□ 5、博士□ | |||||
毕业专业 |
| 毕业时间 | 年 月 | |||||||
现从事的专业 |
| 开始从事现专业的时间 | 年 月 | |||||||
行业系统 | 1、卫生系统□ 2、非卫生系统□ 3、军警系统□ | |||||||||
单位所属 | 1、部属□ 2、省属□ 3、地市属□ 4、军警属□ 5、县属□ 6、其他□ | |||||||||
单位分级 | 0、未定级□ 1、一甲□ 2、二甲□ 3、三甲□ 4、二乙□ 5、三乙□ 6、三特□ | |||||||||
工作单位 |
| 邮 编 |
| |||||||
详细通讯地址 |
| |||||||||
本人电子邮箱 |
| |||||||||
本人单位意见(盖 章) |
年 月 日 | 本人联系 电 话 | 座机(区号): | |||||||
手机: | ||||||||||
注:技师、物理师、化学师不需填写医师执业证号
考生上传:旧证书内页扫描件、个人近期标准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