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卫办[2017]386号 信阳市卫计委关于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与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5 10:44:00  信息来源:未知

信卫办〔2017〕386号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

与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委,各管理区(开发区)卫计办,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委有关科室:

      为加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监督考评和全程参与作用,实现以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按照《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信卫办〔2016〕260号)和《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组的通知》(信卫办〔2016〕412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现就进一步明确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与工作制度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市及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成立并及时调整项目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病医院、中医院等机构)主要负责人及行政部门相关业务科(股)室,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见信卫办〔2016〕260号),具体负责项目统筹管理、政策制定、协调项目组织实施、信息汇总、督导考核等工作。

市及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精神病专科医院、中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办公室(专门成立或指定一个相关科室),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负责人,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对项目实施的业务培训指导、督查考评,制定对应专业(市级项目专家组具体分工见信卫办〔2016〕412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

二、统一项目实施方案

每年2月底前,各级专业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各相关业务科、股室按照专业分工、项目技术规范及考核办法的要求(市级项目责任分工件附件1),结合本专业实际,分别制定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实施意见,并报本级卫生计生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汇总市级专业机构和市卫生计生委科室意见后,形成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下发各单位实施。

三、实行例会工作制度

市卫生计生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每季度分别于1月、4月、7月、10月的第二周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工作例会(市卫生计生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例会成员名单见附件2),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和成效、工作特色及亮点、各参会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导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安排。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依例建立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例会制度,共同搭建项目沟通、交流和学习平台。

四、建立督查考评制度

市、县区、管理区(开发区)逐级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检查、考评工作。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每年牵头组织综合督导考核工作一次,考核组成员由各专业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组成,于次年3月底前将考核结果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各县区级综合督导考核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分别于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底前完成,同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各级专业机构要根据本专业特点对涉及本专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按照专项工作要求进行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至同级卫生计生委;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评结果要与拨付同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挂钩。

各专业机构要推进本专业涉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与本级整体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考核有机衔接,督促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做到专业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五、强化公共卫生专业指导单位工作目标制度

 (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等基本公共卫生专业指导单位要尽快组建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指导团队,明确分工、分片包干,定责到人,并将责任指导团队成员名单和具体指导单位责任分工报同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指导团队实行每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各单位及时总结分析责任指导团队在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统一汇总后报同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

(三)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业指导单位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指导能力。在督导过程中要注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本级各专业公共卫生指导单位对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指导工作纳入其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科、股要负责督促同级专业指导单位履行指导职责,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附件: 1.信阳市卫生计生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任务清单

        2.信阳市卫生计生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例会成员名单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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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高代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