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卫办[2017]500号 信阳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3 09:33:00 信息来源:未知
信卫办〔2017〕500号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
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委,各管理区(开发区)卫生办,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9月8日
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卫计委关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九次会议暨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巩固2015年以来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果,结合当前开展的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针对近年来在医疗卫生单位出现的收受“回扣”问题造成的恶劣影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计系统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单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卫计系统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着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着力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规范医药购销、耗材、设备采购,医用设备投放和医院建设工程商业贿络等问题
1、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问题。重点整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医院药剂不通过全省网上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采购非中标药品和高于中标价采购,不通过药事委员会个别人或少数人擅自确定用药品种和规格, 医务人员以商业目的统方,收受回扣,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赞助的学术、考察活动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规范医药购销行为;严禁医院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严禁网下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加强药品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诸多环节的合作,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违法行为。(责任科室:药政科 配合科室:财务科)
2、严格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完善具体实施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药品流通企业,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企业要在标书中作出执行“两票制”的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实行其他采购方式采购药品,也必须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两票制”的有关要求。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对发票和随货同行单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或者发票、随货同行单和购进药品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入库。全市各级卫生部门要建立完善配送企业的准入、考核、约谈、退出、处罚制约机制和诚信体系,加强“两票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体系建设平台等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取消投标、中标和配送资格,对发现有违规违纪的企业,要向以正式文件上报到委药政科,并列入全市药品采购不良记录,要求经营企业承诺不能贿赂卫计系统工作人员,否则永久不得本市卫生机构进行药品配送供应。全市卫计系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的监督检查,对索票(证)不严、“两票制”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市卫计委纠风办每季度要在全市药品招采购平台调取全市销售药品前十的企业重点查看,同类药品进价偏高的前三的单位进行约谈。(责任科室:药政科 配合科室:财务科)
3、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决策程序,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重点查处不按照要求开展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存在隐患、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等问题。(责任科室:规划信息科 配合科室:财务科)
(二)“三合理一规范”专项治理
1、治理不合理检查行为。各医疗卫生单位是否执行同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制度;严格遵循大型医疗仪器检查的适应症,提高检查的阳性率;严禁大型医疗仪器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严禁检查中的开单提成。(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管理局、妇社科、基层卫生科;配合科室:财务科)
2、治理不合理用药行为。开展处方点评和不合理处方院内公示制度,促进合理用药。坚持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对“双十”排名药品,加强对用药情况及医生处方的实时监管,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管理局、妇社科、基层卫生科;配合科室:药政科)
3、治理过渡医疗行为。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诊疗规范,努力降低病人医疗费用。(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管理局妇社科、妇社科、基层卫生科)
4、治理不合理收费行为。要求医疗服务收费公开,在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及价目表向社会如实公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杜绝分解项目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责任科室:财务科;配合科室:医政科、中医管理局、妇社科、基层卫生科)
(三)开展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廉洁行医。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健全完善医德医风建设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考核制度,要进一步量化和细化细则,增强其务实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医德医风个人档案,要将医德医风考评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晋升、晋职、年终绩效紧密挂钩。实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巩固“红包”回扣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成果,加大对违规收受“红包”回扣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加强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责任科室:监察室;配合科室:医政科、中医管理局、妇社科、药政科、基层卫生科、财务科)
四、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9月6日至9月15日)
各县区卫计委要以全市卫计系统以案促改案件剖析大会为契机,把会议精神以专题会议贯彻下去,层层进行动员,层层分解任务,将具体责任分工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人员。做好思想发动,讲明政策,晓以利害,启发引导,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医务工作开展法纪教育、执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并分层分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消除顾虑,达到人人深受教育,人人提高认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16日至10月1日)
自查自纠是这次专项治理的关键环节,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要对照“九不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认真查思想问题、查管理漏洞、查违规行为、查失职责任,逐条逐项清理违规购销的药品,纠正滥检查、大处方、过度治疗、乱收费等问题。认真检查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务、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计划,提出整改措施。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
此项工作由委纠风办牵头,组织财务、药政、医疗、护理等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查看动员教育是否到位,自查自纠是否动真,整改措施是否明确,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于自查自纠过程中自身发现问题较少的单位将作为重点检查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整治是全市开展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的深化,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卫计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动抓好分管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委机关相关科室做好本部门的专项治理的指导工作,驻委纪检组协作党组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县区卫计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认真整改,细化措施。各县区要针对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正视存在的问题,抓住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明确整改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务必做到逐个整改到位,争取不折不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医疗卫生行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制定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
(三)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市卫计委将对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持续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走形式、走过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制度,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四)正确认识,卸下负担。对查找出来的科室和个人收受医药回扣和红包的,一律要求主动上缴、全部上缴。按照市纪委的安排,市卫计委和各县(区)卫计行政部门公布廉政帐户,分级负责收缴不正当交易款。主动如实上缴全部款项的,给予纪律追究,不移交监察机关,不上缴或者收多交少的,一经查实,从重处理,主动上缴截止时间是9月30日。收款单位:河南省信阳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户银行:市工行老城支行,帐号:1718021709049058188。各单位可以由单位统一收缴款项后上缴指定的廉政帐户,个人也可以直接将款项上缴廉政帐户。
(通讯员 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