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3-05-07 17:16:19 信息来源:未知
信卫办〔2013〕14号
信阳市卫生局
关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报
各县区卫生局:
为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卫生系统保持安全稳定,根据信阳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市卫生局组成9个督导组,对各县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检查发现,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科室组成,对变动的组织机构人员能及时进行调整,能定期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还与各科室签订了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了人人参与,责任到人,建立了长效机制,防患于未然。
二是机制完善,工作落实。通过检查,大多单位安全防范意识强,能够坚持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有效落实各项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是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县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看了各单位今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是否安排部署,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等相关资料。各检查组还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医疗安全方面,各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组织开展了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核心制度的学习培训,并进行考核。狠抓了医疗管理制度的规范及落实,及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医疗安全。规范了麻醉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严格了各类人员准入制度把技术准入关,落实院科两级质控网络,对于存在的医疗隐患,能够及时处理,使其风险消失在萌芽状态。消防安全方面,各单位均制定了火灾应急处理预案等多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有的还开展了专题培训,以保障消防安全。技防工作方面,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了安全防盗工作,安装了监控系统,较大程度上实现了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提高了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能力,保障了医疗卫生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应急值守方面,各单位均制定了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表,明确了“五一”期间每天值班领导、人员及其电话。节日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总体运行平稳,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绝大部分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但个别单位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普及;单位绝大部分领导和中层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但个别基层一线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还比较淡薄。
二是安全生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组织不够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规范。有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预案不全;有的单位未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在岗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熟练,特殊工种存在无证上岗等现象。
三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医疗卫生单位没有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使安全生产排查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部分乡镇卫生院防盗意识淡薄,如财务室、药房、门诊收款室、毒麻药品柜等重要部位没安装安全防盗门和摄像自动报警系统。个别乡镇卫生院毒麻药品未按规定要求存放,存有很大不安隐患。
三、下一步要求
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明白各级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好、层层抓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责任,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做深、作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各项消防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和职责,建立健全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疏散、撤离程序,开展应急疏散演习,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能力,从而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和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实行常态化治理,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全面排查工作,乡镇单位每周进行一次自查。各级各单位在排查中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遗漏任何一个隐患,同时,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措施进行整改,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对执行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敷衍了事所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市卫生局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对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卫生 安全生产 通报
信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