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2 08:58:17  信息来源:未知

内部明电
发往  见报头                         签发人:付炳强
等级                        部门号:信卫电〔2013〕21号
 
信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双节”期间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制定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切实把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对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事故,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不及时,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双节”期间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保持应急疏散通道畅通。要特别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及剧毒品、传染病菌毒株、有毒化学品、麻醉药品、放射物品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要对职工进行节日出行、行车等人身安全的教育。
三、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卫生应急值班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各种通讯畅通。要做好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准备,强化24小时值班制,节日期间要有单位领导总值班,确保“双节”期间医疗卫生安全。
市卫生局办公室拟于9月23日至25日组织督导组对县区卫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9月26日市卫生局将集中听取督导检查情况汇报。各县区卫生局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于9月29日前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人:郭海平、李宇军电话:6565098;传真:656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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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