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始县人民医院、固始县妇幼保健院申请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4 15:31:44 信息来源:未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管,按照我国国家级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的变动情况及《河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9〕21号)的规定,经固始县人民医院、固始县妇幼保健院申请,现对两家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 新增备案技术 |
固始县人民医院 | 人工膝关节置换诊疗技术 |
固始县妇幼保健院 | 人工髋关节置换诊疗技术 |
公示期自2024年3月4日-2023年3月10日(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
公示单位:信阳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
电话:6566522
地址:信阳市人民医院行政楼1021室
邮编:4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