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医院”创建,为患者打造安全和谐就医环境
发布日期:2012-03-30 15:38:42 信息来源:未知
市卫生局在2011年强化系统各单位“一把手”的责任意思,以“平安医院”创建为抓好,全市已有150个医疗单位达到“平安医院”标准,强化医院安保措施,确保了医疗机构的安全,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市卫生局将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患者打造安全和谐就医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医疗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要求各医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临床诊疗规范,自觉规范职业行为,不超范围开展医疗项目,不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做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严厉打击“医闹”,有效制止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二是完善医院安全防范体系,保证医院内部管理有序。加强医院内部治安,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医护人员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严防盗抢、扒窃,有效保障患者和医院的财产安全。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完善医院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健全急诊抢救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毒麻药品、放射源以及各类危险化学品。增强医护人员及职工的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三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教育医护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平台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并积极化解医疗纠纷,提高群众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秩序、环境等的综合满意率。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各级医疗机构以“平安医院”创建为契机,加强与当地宣传、公安、司法行政、维稳办等部门的配合,及时交流情况、反映问题,及时寻求帮助和支持,形成平安建设工作的坚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