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13-07-31 12:27:51  信息来源:未知

我市将开展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各项艾滋病防治工作,确保艾滋病防治数据信息质量,按照上级的要求,市疾控中心将对艾滋病病例报告、哨点监测、感染者/病人管理、检测咨询、抗病毒治疗和高危人群干预相关工作的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工作。
     评估的要求为:7月10日-31日,县级完成自查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完成相关数据的录入。8月1日至8月10日,市级对所辖县区进行考评,并汇总各市相关数据库于8月20日前上报至省疾控。
      我市已将数据质量评估工作方案下发,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疾控中心的要求,认真开展2013年全国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强调了此项工作是衡量各项艾滋病防治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要指标,这次质量评估工作对于促进各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完成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