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910240041786803


发布日期:2021-10-13 16:06:00  信息来源:未知

信阳市羊山新区萌卡多多水育馆行政

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2021100910240041786803

案件名称

信阳市羊山新区萌卡多多水育馆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处罚类别

简易程序

处罚事由

2021年8月8日起,信阳市羊山新区萌卡多多水育馆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且营业时间未超过3个月

处罚依据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三)拒绝卫生监督的;(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2800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市羊山新区萌卡多多水育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500MA4531JW00(1-1)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30*****652X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09

处罚机关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