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卫传罚【2022】1号


发布日期:2022-01-28 14:57:51  信息来源:未知

信阳禾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信卫传罚【2022】1号
案件名称信阳禾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开展湿热高压蒸汽灭菌器物理监测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1.未开展湿热高压蒸汽灭菌器物理监测和生物监测 2.从事消毒供应工作人员未接受消毒供应专业知识岗位培训
处罚依据1.违反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效果监测标准》4 监测要求及方法 4.4灭菌质量的监测 4.4.2 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4.4.2.1 物理监测法 4.4.2.1 1 日常监测: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4.4.2.3 生物监测法 4.4.2.3.1应至少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遵循附录A的要求。及《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2.违反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6 人员要求 及《消毒管理办法》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给予处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000元。同时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信阳禾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03MA9FT1H9XR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吕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10************546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月26日
处罚机关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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