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317103241785303


发布日期:2022-03-01 10:50:33  信息来源:未知

息县人民医院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2022317103241785303
案件名称息县人民医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案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事由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给予处罚。
处罚结果警告。同时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息县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528419465421G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贾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13*********133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2月23日
处罚机关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