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卫传罚〔2022〕3号
发布日期:2022-07-11 15:28:23 信息来源:未知
河南苗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卫传罚〔2022〕3号 |
案件名称 | 河南苗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该公司生产的“如意虎断痒拔毒抑菌膏”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暗示有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的效果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三)项“消毒产品标签及说明书禁止标注以下内容:(三)抗(抑)菌剂产品禁止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及对象、无检验依据的抑/杀微生物类别、无检验依据的有效期以及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禁止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抗(抑)菌产品禁止标注适用于破损皮肤、粘膜、伤口等内容。”及《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给予处罚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3000元。同时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苗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331744753XP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扶凤玲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413************02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7月7日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当前状态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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