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今典口腔门诊部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19 16:07:57 信息来源:未知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今典口腔门诊部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2081516293541785303 |
案件名称 |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今典口腔门诊部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案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事由 | 1.未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2.该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超过2天未处置 |
处罚依据 | 1.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2.违反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第(六)项给予处罚。 |
处罚结果 | 警告。同时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今典口腔门诊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MA9G3JBB6J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康龙霞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413************36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8月15日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当前状态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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