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海川药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27 15:23:05  信息来源:未知

河南海川药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信卫消罚〔2022〕1号
案件名称河南海川药业有限公司违反《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等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1.该公司生产的“肤齐痔疮膏乳膏”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2.该公司生产的“肤齐痔疮膏乳膏”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注了疾病名称
处罚依据1.违反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四条“产品责任单位应当在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负责。卫生安全评价合格的消毒产品方可上市销售。”及《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品:(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的规定2.违反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GB 38598-2020)》8.2 标签、说明书标注的内容应真实,不应标注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疾病临床症状和疾病名称(疾病名称作为微生物名称一部分的除外)、抗生素名称、激素名称、抗真菌药物等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禁止添加的物质名称;及《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给予处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6000元。同时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河南海川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3074203580R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扶元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13************032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9月20日
处罚机关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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